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营运车辆
作者: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09点击次数: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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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执法记录仪显示:10月4日上午9时40分许,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七中队执勤民警在明珠大道金峰财富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辆号牌为皖N牌的小型面包车在行驶到执勤路段前方时,走走停停,躲躲闪闪,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辆驾驶人在盘问过程中吞吞吐吐,一会称驾驶证没有带,一会又说打电话让家人送来。交警让其熄火下车核实身份,该驾驶人极其不配合,下车后,一边拨打电话,一边离开现场。
民警立刻上前对其进行控制并询问其身份信息,该驾驶人始终不愿配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人脸识别,最终民警通过动态人像识别系统,准确的识别出了该名驾驶人的身份信息为寿县涧沟镇菱角村顾某某。后经公安网信息查询,顾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车辆。
在办案中心,民警对其进行询问时,顾某某依然谎话连篇,一会干呕装吐,一会胸闷腰疼。但当民警拿出确凿的证据之后,顾某某终于坦白,流着泪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寿县交管大队依法对无证驾驶人顾某某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