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社局荣获“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 王兴振发布时间:2018-02-01点击次数:269

  1月29日,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寿县人社局被省人社厅授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17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社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县人社局始终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打造就业工作“放心工程”。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2065人,转移农业劳动力202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继续保持低位运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21万元。开展创业培训6期190人。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3场,组织51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近2480个,现场达成签约意向431人。完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474人。招募11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19人。
  打造社会保障“暖心工程”。全县基本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3万人、4.19万人、2.16万人、3.49万人、2.98万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257家,参保在职职工14882人,参保退休人员8056人。完成全民参保计划登记信息21.86万人。为400余家单位约2万名职工办理降费率手续,减收失业保险费312万元。为2.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4.5亿元。为20074名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126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1714人,领取待遇人员571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08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12520名“老字号”人员生活补助3078.65万元。支付39.1万人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9165万元;支付434人生育保险费用154万元,257人领取生育津贴225万元;支付226人工伤保险待遇 487万元。支付120人失业保险待遇230万元。
  打造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开发公益性岗位401个,安置上岗人员139人;确定就业见习基地11家,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66个,推荐81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完成技能脱贫培训1834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450人,新技工系统培养完成招生76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48.8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9万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为21.05万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累计发放养老金2.14亿元,发放率达100%;为20224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支付医疗费用2234.4万元;为608名大病保险参保对象支付费用830万元。
  打造人事人才“聚心工程”。组织实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名。引进人才5名。积极开展2017年公务员考试招录工作,招录公务员26名。审核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870人,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任职条件审核1238人。完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集中培训35期,培训人数10649人。
  打造劳动关系“和谐工程”。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28730份;全县143家企业签订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达7600多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4件,结案54件,时限内结案率为100%。案外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8件。开展“清欠倒计时”百日行动工作,排查在建工程项目数353个,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总人数25198人。受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5件,涉及农民工2523人,金额4027.6万元。向县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案件4件。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永远在路上,2018年,寿县人社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人社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