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关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倾真情
作者: 余承永发布时间:2017-12-07点击次数:1130

近年来,我县本着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大力实施城市生活无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动民生工程。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老人,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救助力量的投入,有效的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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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部门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24小时值班,对求助人员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入站安检、甄别、登记、录入救助系统等过程完成求助人员的入站工作,同时通过协调与公安、城管、交通等多部门巡查以便于流浪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符合返乡条件的,为其购买车票坐车返乡,因年老,年幼或因病无法自主返乡的,安排救助专用车护送其返乡。无法查明身份的,即可推送到全国救助寻亲网进行寻亲,并联系公安进行DNA取样采集。在无法查明个人信息以后,将安置在站内进行照料,为其提供居住场所进行生活照料,安排护理人员对他们的衣,住,食等进行多方面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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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县救助管理站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约700余人次,护送流浪人员返乡100余人次,护送流浪精神病人送精神病院救治共10人,有效的解决了城镇生活无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