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犬管办处置一起公共楼道养犬投诉
作者: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1-18点击次数: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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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7日上午,寿县犬管办接到新城区金大地悦府小区居民投诉:某住户在20层公共楼道养犬,有人经过时,犬只不停吠叫,特别是深夜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接到投诉后,犬管办马上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联合小区物业公司找到被投诉人余女士,向其宣传《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第二十三条规定养犬人不得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
余女士受到教育后表示完全听从犬管办管理,当场把犬只移入室内,并表示今后严格遵守《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绝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