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多措并举助力“180”民生工作
作者: 王晓康发布时间:2017-11-01点击次数: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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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是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在今年新增实施的民生工作项目。寿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补偿3554人、补偿金额82.70万元。 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走村入户调研督查指导“351”及“180”民生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或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出台文件保障顺利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在《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寿政[2016]47号)“三保障一兜底”政策基础上,制订出台《寿县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寿政办秘〔2017〕77号)。《方案》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保障对象、保障内容、运行方式、资金管理及有关要求。 创示范县助力项目工作。今年8月份县卫计委、扶贫办在民生工作“351”及“180”“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一站式服务”基础上,为推动“351”及“180”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寿县健康脱贫工程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寿卫计〔2017〕131号),开展省级健康脱贫示范县创建工作,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创建步骤和工作要求。 简化办理就诊证件程序。为方便受益群众,寿县卫计委于今年8月份开始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为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就诊证流程。结止目前已经通过新农合结报系统直接为两千多名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就诊证,深得广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好评,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现合规费用门诊直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卫财[2017]43号)文件精神,更好服务于民生工作 “180”受益人群,县卫计委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从10月23日起在各医疗机构实行符合 “180”政策(即办理了新农合的慢性病卡的建档贫困人员,诊断结果和报销的药品与慢性病卡上的疾病名称一致)的费用在门诊收费处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