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安交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 寿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6-05点击次数:80

 

广大农民朋友:

你们好! 又是一年夏收夏种农忙季节,寿县公安交警在这里提示您:夏收夏种期间,播种机、旋耕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上路行驶增多,一些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的车辆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寿县公安将加强乡镇道路、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严厉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二、不使用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活动; 

三、不驾驶无反光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 

四、拒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五、一旦车辆发生故障,要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尾部100米远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过马路时要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家中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七、注意防范雷雨天气。雷雨天气影响驾驶员视线,容易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雷雨天气行车时请保持安全车距,不要随意超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为了夏收夏种生产的顺利进行,寿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注意以下事项:牢记“五不准”、做到“三不要”。即:开车不超员超载、不超速行驶、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要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不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要酒后驾驶。遵守法规,文明出行,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