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管办联合派出所连续处置公共区域养犬投诉
作者: 王从新发布时间:2022-09-19点击次数:223

 

2022年9月16日,犬管办先后接到紫金苑小区居民投诉:有住户在9层公共楼道养犬,有犬主在衡安国际城小区户外养犬,犬只不停吠叫,特别是深夜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接到投诉后,犬管办马上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联合新城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向养犬人宣传《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第二十三条规定养犬人不得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名养犬人受到教育后表示完全服从养犬管理,当场把犬只移入室内,并表示今后严格遵守《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绝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动态.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