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部署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新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作者: 孙锐发布时间:2020-01-02点击次数:510

 近日,我县召开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新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动员会。县领导牛斌、卢胜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为贯衡落实《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寿春镇、寿西湖农场、县工业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寿春镇范围內:南起城南保庄圩、寿县汽车站一线,东至东津渡大桥,北至靖淮桥西至跃进河。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法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长效机制。严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会议要求,禁燃禁放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监管和处罚力度,压实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奖惩兑现,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