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明确推行河长制工作“七大任务”
作者: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1点击次数:3054

为加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寿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七大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监督。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健全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入河湖库渠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二是加强河湖库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库渠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禁止不符河湖库渠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加强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管理。健全完善涉河涉塘建设项目监管制度和占用水域补偿制度。强化河道采砂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恢复河湖库渠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寿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统筹水体和岸线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库渠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入河湖库渠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湖库渠排污口,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功能管理,防止河湖库渠水体水质下降。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备用水源保护。加强河湖库渠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采取探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湖库渠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水环境。
  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库渠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库渠、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恢复河湖库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完善水量调度方案,保障河湖库渠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不断恢复河湖库渠水域面积、河湖库渠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开展河湖库渠健康评估,划定保护红线,防止河湖库渠水域萎缩、河道断面、容积减少和水质恶化。加大重点地区保护力度,加大河湖库渠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以及引江济淮工程沿线等重点地区水生态保护力度。在河湖库渠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库渠生态环境。积极探索推进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修复水生态的积极性。
  六是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加强协调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切实将责任制贯穿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责任监督、会商预警、调度指挥、纪律督查“四项制度”和工作指挥、工程调度、人员撤退转移“三项命令”。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依法防控、科学调度,坚持以防为主、防抗并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淮淠干堤安全;确保新老城区、两个园区和企业安全;确保中小水库安全;确保重点生产圩堤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七是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制度。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占用补偿、岸线有偿使用和河道采砂管理等制度体系,使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有据可依、有法可依。加大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库渠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河湖库渠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现河湖库渠动态监管。
  由此建成县、乡(镇)、村(街)三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县涉及管理保护的河流、湖泊、水库、沟塘、渠道(干渠、分干渠、支斗农毛渠)。2017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库渠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库渠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6.8亿立方米以内(不含水电直流用水),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2%、25%;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7%以上。到2030年,全县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目标。